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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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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治安拘留的日期能否折抵刑期

孟** 重庆-大足区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4.12 19:53:42 453人阅读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因为扰乱治安被拘留了,所以我想请问一下,治安拘留的日期能否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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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不能折抵治安拘留的时间。因为性质不同:
行政拘留是针对违法行为采取处罚措施。治安拘留最长是15天。
刑事拘留是刑事立案后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且还有追究刑事责任。

2018-04-12 19:56: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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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的日期能否折抵刑期原则上是可以的;但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简单说,如果被治安拘留的行为与依法被行政拘留的行为,不是系同一行为的,自然是刑期是不能折抵的。

2018-04-12 19:54:42 回复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通常情况下监视居住有两种方式,即一般的监视居住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进行了暂时的限制,那要是日后被判刑的话,监视居住是否可以折抵刑期呢?律师为您整理得出。
监视居住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一、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
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
相关法条依据
第七十四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哪些情形监视居住应当抵折刑期
1、被监视居住人有固定住所,却为其指定居所。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办案单位明知被监视居住人有固定住所,但为了图方便或者出于某种需要,却另行指定居所。这种做法实际是变相地剥夺了被监视居住人的人身自由,这种情形下的监视居住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2、在法定的羁押场所执行监视居住,包括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监狱(含少年管教所)、劳动教养所和收容教育所等。
从对被监视居住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严厉程度上看,这样与拘留、逮捕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因此,在法定羁押场所执行监视居住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3、在办案机关的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包括办案机关的“办案点”或自建的“工作站”、公安的留置盘问室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固定住所所强调的是以居住的房屋为核心的生活区域,而这些地点不仅性质上是工作场所,而且不具备必要的、基本的生活条件,因此,在此类地点监视居住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4、在被监视居住人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情况下,禁止其与家庭成员见面。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被监视居住人只要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其在该活动空间仍是自由的。如果禁止被监视居住人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之间的会见,实际是把监视居住操作成了拘禁,此种情形下的监视居住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5、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外,以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为由,拒绝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人。
如果对这种基本的权利都随意加以剥夺,却又说未剥夺被监视居住人的人身自由,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此种情形下监视居住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6、对被监视居住人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械具或类似的对其人身加以约束的方法。
这类方法直接限制了被监视居住人的人身自由,被这类方法剥夺了人身自由的期间,毋庸置疑应当折抵刑期。
7、监视居住超过法定的监视居住期限。
超过法定期限实施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不仅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且侵害了被监视居住人的人身自由,此时可能的救济手段是国家赔偿或折抵刑期。由于现有的法律没有把此种情形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因此,折抵刑期是一种比较可行的救济方法。
根据上文的解答,我们清楚的知道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是可以折抵刑期的。除此之外,还为大家带来了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的具体情况。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我来回答你刑事拘留能否折抵治安拘留的问题。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人民法院判处的拘役或有期徒刑,行政罚款可以折抵人民法院判处的罚金,但是两者之间暂时不能相互转换,也就是法院判处罚金不可用之前的行政拘留折抵,法院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不能以行政罚款折抵。
但是刑期和罚金的折抵前提都是该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并在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时行政机关已经针对改犯罪行为给予相应处罚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

拘留的期限是要折抵刑期的。
《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和《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的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应当在刑事裁判文书中写明刑种、刑期和主刑刑期的起止日期及折抵办法。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管制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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