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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大家房屋买卖解除合同该怎么弄?

刘** 湖南-湘潭 合同终止咨询 2018.04.14 10:36:48 1014人阅读

我有一个阿姨的儿子马上就要结婚了,他也给他儿子在我们当地买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作为婚房。本来是件高兴事,可是听他说,好像和开发商产生了分歧,但是合同又签了。所以想问问大家,房屋买卖解除合同该怎么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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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房屋的事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终上所述,就是我对房屋买卖解除合同的回答,希望帮到你。

2018-04-14 10:49: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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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房屋买卖解除合同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是你擅自解除合同,那么你是属于违约一方,那么作为守约一方的买方,他是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但如果你们的合同中对解除合同作为了约定或者说约定了你在支付违约金下可以行使解除权的话,你当然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不过,从实际上来说,一般的买卖合同应该没有这样的解除约定。因此,建议你还是看看对方是否存在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地方,这样你解除合同的行为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诉讼的话,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有需要可以再补充问题。

2018-04-14 10:37: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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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6、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呆滞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上述情况出现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以上内容就是关于怎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回复,希望你能满意

2020-11-06 14:4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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