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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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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起诉离婚调解撤诉这样是可以的么

唐* 辽宁-本溪 离婚咨询 2018.04.14 15:01:31 75人阅读

想请问,当时我们两个争吵力度过大使得我们产生了离婚的念头,一时冲动的起诉离婚,可是冷静下来我们不想离婚了,所以老婆起诉离婚调解撤诉这样是可以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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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实生活中,夫妻吵架是生活所必不可少的生活调料,然而当双方争吵力度过大很容易会使得双方产生离婚的念头,冲动之下一方就提起了起诉离婚,但冷静之后夫妻双方又不想离婚了,因此就想撤诉。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以及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那么法院都会准予撤诉。
       而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倘若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则法院不会再进行受理。
       在普通诉讼中,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但在离婚诉讼中,调解则是必经程序,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而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在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的,也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如涉及个人隐私,则应不公开审理,倘若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如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那么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在婚姻诉讼中, 诉讼代理人只能接受一般诉讼代理,不能接受特别授权代理,即代理人不能就是否离婚或不离婚等身份权进行代理处分,婚姻当事人也不能对此进行授权,否则,其授权或代理无效, 但对婚姻诉讼中涉及的财产问题,仍可以进行特别授权。

2018-04-14 15:13: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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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经离婚调解和好,但之后一方并没有履行离婚调解书上的承诺,另一方反悔了,想再次离婚。那么离婚调解和好能再吗?
调解书是在人民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前,效力待定。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不需要任何理由,人民应结束调解继续审理。因此,不存在上诉的问题。如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签字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
2.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
3.当事人在诉讼中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的争议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依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定。
4.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但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调解过程违背自愿原则的,可以自生效之日起两年之内申诉(申请再审)。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再审的条件必须是对主持的调解有证据证明调解是非自愿的、或者违反程序时才能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款
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夫妻双方经离婚调解和好,但之后一方并没有履行离婚调解书上的承诺,另一方反悔了,想再次离婚。那么离婚调解和好能再吗?
调解书是在人民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前,效力待定。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不需要任何理由,人民应结束调解继续审理。因此,不存在上诉的问题。如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签字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
2.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
3.当事人在诉讼中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的争议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依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定。
4.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但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调解过程违背自愿原则的,可以自生效之日起两年之内申诉(申请再审)。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再审的条件必须是对主持的调解有证据证明调解是非自愿的、或者违反程序时才能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款
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夫妻双方经离婚调解和好,但之后一方并没有履行离婚调解书上的承诺,另一方反悔了,想再次离婚。那么离婚调解和好能再吗?
调解书是在人民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前,效力待定。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不需要任何理由,人民应结束调解继续审理。因此,不存在上诉的问题。如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签字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
2.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
3.当事人在诉讼中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的争议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依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定。
4.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但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调解过程违背自愿原则的,可以自生效之日起两年之内申诉(申请再审)。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再审的条件必须是对主持的调解有证据证明调解是非自愿的、或者违反程序时才能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款
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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