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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立案和审理的法律依据

陈** 山东-济南 个人债务咨询 2018.04.23 11:42:45 8人阅读

有一个朋友在市里面上班的,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出现了失误,给单位造成了损失,不当得利立案和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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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018-04-23 11:53: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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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厂的不当得利的立案和审理的回答,要看具体案情,如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018-04-23 11:43: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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