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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系小吃店,乙系出餐收费员,丙男、丁女系男女朋友关系。丙、丁在甲饭馆吃饭,因乙出餐慢,丙打骂乙,乙隔着柜台回骂、出手隔挡丙,丙欲冲入柜台打乙,爆怒之下将柜台前丁顺手扯摔在地,周围无人与丁有身体接触,有高清录像为证,丁诉甲赔偿,请问甲、乙有无赔偿义务?
甲就等着他们吵架的时候看就行了··因为不管谁得到对于他而言都没关系··关系的是可以看到3个人真正的人性本质··(如果说问题的话,那我认为是乙应该得到钻石)
:1.是否赔偿要看造成事故的原因,因为其他责任人的原因造成损害的,公司不用赔偿,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2.《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公司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如果乙以公司名义销售伪劣产品,甲应当对此承担责任;如果乙以个人名义或借公司之名以个人名义出售伪劣产品,则甲不承担责任。。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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