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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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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帮我解答一下婚姻期间能否分割财产呢?

袁** 四川-成都 财产分割咨询 2018.05.10 21:58:39 83人阅读

我想要申请财产分割,所以就分割财产方面我需要麻烦专业人士帮我解答一下婚姻期间能否分割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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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婚姻存续期间就不存在财产分割的问题,只有财产分配和共同拥有的问题。也就是说,在婚姻存续期间,要么是家庭成员的自用物品,比如衣物等,要么就是家庭共用物品譬如沙发。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那么指的应该是在离婚时,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的确权。其针对的是夫妻双方的财产。在婚姻关系下对财产进行确权与继承关系下的财产确权是不一样的,婚姻关系下只有父亲双方有权利对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除了绝对自用的物品外,其余物品平均分割,但是哪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法律上会对这一方有所倾向,具体倾向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总之,子女是得不到的。如果你们是个大家庭,要分家让所有的成年子女单过。那么子女可以获得一份,但这不是对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分割,而是出于父母将自己的财产以赠予或遗赠抚养的方式送给子女,或者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所有子女对先人财产继承后的分配。完全不是一回事。希望以上对于婚姻期间能否分割财产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2018-05-10 22:10: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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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你提出的婚姻期间能否分割财产这个问题,一般是不可以的,但以下情形可以:
《婚姻法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2018-05-10 22:00: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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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了吗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您或者您的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工伤之后再进行工伤鉴定。之后可要求相应的赔偿。如果单位买了社保的话,那么就有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赔偿,如果没买社保,就全部由单位赔偿。现在急需去伤残鉴定,具体的你可以来电免费咨询解决你法律上的疑问,给你操作上的指导。

中国大陆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国港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18岁、女不得早于16岁
  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所以,尽管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
  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因此,各国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有所不同。我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因此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次修订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议将男女的结婚年龄统一为一个标准,或均为二十二周岁,或均为二十周岁。
  我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为贯彻我国计划生育国策,婚姻法也鼓励晚婚晚育。一些单位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婚龄代替法定婚龄,不达到这一结婚年龄,不批准男女双方结婚,这样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导晚婚,而不是强制晚婚,不是说结婚越晚越好。为保障在婚龄问题上严格执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实符合婚姻法和本办法规定的,也应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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