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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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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赡养家庭财产分配协议书规定后要怎么处理?

王** 湖北-武汉 收养赡养咨询 2018.05.13 10:38:48 18人阅读

由于听说快要赡养老人了,但是不知道具体要怎么分配责任,现在想了解一下老人赡养家庭财产分配协议书规定后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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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离婚协议书的概念中可以看出来,离婚协议书是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基础上约定相关事项的,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的前提就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因此去民政局离婚需要离婚协议书,不仅需要而且还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系需要带的一份重要材料。
去法院离婚不需要离婚协议书
去法院离婚的都是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男女,要么是因为一方不同意离婚,要么就是因为孩子和财产,所以正因为无法达成协议就更没有离婚协议书一说了。

2018-05-13 10:40: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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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也就是说,遗赠人与扶养人订立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约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约定,只有当扶养人履行了扶养义务以及遗赠人去世这两个条件存在时,扶养人才能享有按约定接受赠与财产的权利。协议是否有效,一是看签订协议时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二是约定的扶养人是否具有扶养能力;三是遗赠人承诺遗赠的财产是否其本人合法所有。
由于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老人赡养家庭财产分配协议书。因此,赡养年老的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因此遗赠扶养关系中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不能是遗赠人的子女或其他法定继承人,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签订协议的形式来确定或免除,也不能以有偿的附条件的形式来履行。子女对父母财产依法享有继承权,继承权可以放弃,而赡养义务依法不能免除。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依法无效,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依照本案的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可以清楚地表明,周家父母与子女签订的协议因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使是各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依法也应认定无效。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程序的必经步骤,财产分割栏目为您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2018-05-13 10:39: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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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甲方:乙方:
甲方系 孤寡老人, 乙方系 村民。 因甲方双目失明, 无人照管, 而乙方自愿与甲方达成赡养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养子,此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需留专人陪护,并 保证乙方的正常生活。
二、乙方在甲方有生之年必须善待甲方,不得有虐待甲方现象。
三、乙方所生子女长子女为张姓,次子女随乙方姓氏。
四、甲方保障无债务,甲方的自留地及三间庄基地归乙方所有耕 种及建盖房屋,所建盖房屋乙方享有所有权,可自由处分。但是必须 赡养甲方, 保障甲方的正常居住和生活, 甲方的亲属对该房屋、 庄基、 自留地无权干涉,且无权干涉甲、乙双方的正常生活。
五、甲方协助乙方在本村入户、生活、经营,享有与本村村民的 同等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负责甲方的生、养、病、死葬等所有事宜。此协议一式 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证人:
年 月 日
以上是对家庭财产分配赡养协议书做出的回答。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赡养人姓名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
被赡养人于年结婚,婚后生有儿女(赡养人),现已长大成人。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生活行动不便,需要各位赡养人的赡养,各赡养人具备赡养的能力。经过被赡养人、各赡养人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家庭赡养协议书范本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保障法》老有所养的有关规定,经协商签订如下赡养协议: (一)被赡养人可自由选择单独居住或与赡养人同住,由一位赡养人赡养或由几位赡养人轮流供养以及其他生活和供养方式。 (二)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的住房不破漏、不潮湿、采光好,能及时维修,维修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2、被赡养人有四季适用的衣服、鞋袜、被褥以及其他生活必须品。 3、被赡养人有足够的米面、食油及燃料(柴草、煤炭、煤气或天然气)。 4、被赡养人有一定数额的零用钱,由赡养人视其情况分付。 5、保障被赡养人的生活用水用电。保障冬季取暖。 6 、赡养人承担赡养钱物标准,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家庭生活水平确定。随着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赡养双方应协商提高赡养标准。 7、赡养人应对被赡养人进行精神慰藉,尽可能满足其文化生活方面的要求。 (三)在被赡养人的生日或年节期间,赡养人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改善被赡养人的生活,使其心情愉快。 (四)被赡养人生病时,赡养人应及时安排治疗,医药费、住院费等由赡养人负担。如需护理,由赡养人照料或安排照顾。衣物要常洗常换,保持清洁卫生。 (五)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住房,财产及其他合法收入。 (六)被赡养人的后事所需费用由赡养人负责,或者按照事先约定执行。 (七)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八)赡养人和被赡养人双方应自学遵守赡养协议。 (九)本协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签订和监督执行。社区老年协会协助居民委员会实施和监督。赡养协议需要进行修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征得居民委员会和社区老年协会的同意。 (十)本协议一式 份,被赡养人、赡养人、居民委员会、社区老年协会各持一份。 被赡养人(签字或盖章): 赡 养 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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