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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181条
市外户口迁入(购房入户)
申请条件
非本市户籍居民,2015年7月1日以后,在西安市市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本市缴纳一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2017年3月1日起执行)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本人及随迁人员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并声明无多重户籍身份,亲笔签名落款,并留下联系方式;
2.入户人员的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不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陕西省或西安市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件,实际缴费要满一年(自申请人申请办理落户事宜之日为止,累计缴纳满一年);
4.申请人的《房屋登记查询结果证明(购房落户)》,新建商品房的,还应提供物业企业出具的入住证明;
5.随迁人员情况。
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上载明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
随迁子女须不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的在校高中生,要提供在校在读证明;
6.入户人员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16周岁以下人员不提供)。
办理流程
1. 市房管局是买房入户办理事项的第一受理单位,申请人首先持所需材料到市房管局申请出具《房屋登记查询结果证明(购房落户)》并加盖印章,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区(含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和沣东新城)的查询证明由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在西大街、香米园、城南、城北房产交易大厅设立专项窗口办理。长安、临潼、阎良、高陵、鄠邑区,蓝田、周至县的查询证明由当地房产部门在各自的办事大厅设立专项窗口办理。工作程序参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在工作日,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提交申请;派出所审批同意后,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3.申请人回原籍办理《迁移证》后,持《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核对《常住人口登记表》信息,签署“以上信息属实”意见并落款,派出所发给户口簿。
群众可在自愿并缴费的前提下,通过邮政速递等方式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等户口证件。
2018-05-17 15:3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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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西安“买房落户”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有稳定职业在西安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2、明年底前购房网签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房在西安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3、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4、缴纳一年以上社保。
“买房落户”需准备以下相关资料:
1、个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本人及随迁人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要亲笔签名落款;
2、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
3、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4、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下人员不再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的,要审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用人单位产权人申请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以及产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个体工商户申请的,要审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6、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
7、省、市等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
8、《房屋所有权证》;
9、入住小区开具的物业入住证明;
10、配偶在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在本市有工作的随迁配偶可以出具劳动合同和本人在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后,不再出具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
2020-11-04 12:36: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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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5868760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5847条
具体咨询户籍主管部门
2018-05-16 10:54:56 回复
地区:江苏-扬州
咨询解答:405条
只要你已经落户本地区了,就不受本地区房屋限购政策要求的社保限制了。只要你已经落户本地区了,就不受本地区房屋限购政策要求的社保限制了。
2018-05-27 22:15: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