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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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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协议怎么撤销?请问法律支持吗?

何* 四川-成都 收养赡养咨询 2018.05.18 15:35:02 9人阅读

我老家的一个亲戚说和孩子签订了赡养协议,想在这儿咨询一下大家赡养协议怎么撤销?请问法律支持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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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这位朋友我来告诉你赡养协议怎么撤销这个问题吧:赡养协议可以撤销的,老人们通过遗赠扶养协议来保障自己的晚年是一种比较正确的做法。但是有时候受赠人拒绝赡养,这个时候老人可以撤销遗赠扶养协议。

2018-05-18 15:3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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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您好,针对您的想撤销备案,开发商不支持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双方已经履行了大部分合同义务,比如买方支付首付,卖方办理备案并协助申请贷款.《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故卖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除非有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比如: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等;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可以向要求宣告合同无效或将其撤销。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合同一经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若买方有证据证明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违法等行为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首付款及其利息,银行贷款合同也随之无效、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一.退房是对已经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单方解除,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合同的成立是买卖双方在平等公平的原则下协商一致签订的,非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一方以欺诈

关于赡养协议赠与协议公证撤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赡养继承协议的撤销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
6、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二、赡养扶养协议范本
遗赠人:_______,男,___岁,___ 省___县人,住___县___乡___ 生产队,农民。
扶养人:_______,男,___岁,___省___县人,住___县___乡、___生产队,农民。
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中无人照料,长期以来依靠_________照顾。经双方邀约,愿意遗赠扶养协议,并请________代书,双方承诺履行以下协议:
1、_______愿将自己的房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以及房屋中的一切家具杂物(计有_________________件)全部赠给_______。_______在_______去世后即受领上述全部财产。
2、_________保证继续悉心照顾_______,让老人安度晚年,至_______去世之前供给生活水平保持全村平均水平以上。_______的饮食起居一切照顾由_______承担。_______去世后由________负责送终安葬。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_________保存一份。
立遗嘱扶养协议人:_______(签名盖章)
_______(签名盖章)
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三、的效力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
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
其次是遗嘱和遗赠,
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
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
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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