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砍伐自家种植杉树30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人林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管制6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无证伐木超过一定数量就是犯罪,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发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或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自己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根据此规定,在没有办理相关采伐许可的情况下,滥伐林木超过1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就属于犯罪行为。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法制宣传不到位,群众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绝大多数群众对《森林法》中关于依法砍伐林木,须先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砍伐的规定不清楚,甚至一无所知;另一方面是因为部分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等事项的审批时间过长,办事效率低下拖沓,导致一些群众等不及审批,就私自砍伐林木。 各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森林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提高全民爱林护林、凭证采伐的意识;简化相关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对该审批的采伐申请快速审批,不该审批的采伐申请绝对禁止;加强林木采伐过程中的检查监督等措施,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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