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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62岁,已经给伤者治愈,对方还要求赔付其他费用,合理吗?
看对方是要求什么费用,而且要看是什么损害,是工伤损害还是交通事故损害,不同的损害赔偿项目是不相同的。
您好,请问对方要什么费用?
律师答复如下:首先,第三十四条,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三十六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你好,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第四,就你描述的问题,生活护理费等。第三,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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