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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一)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该条例可知,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措施是否达到职业所要求的标准是判断其是否承担责任的关键。诚如前述,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护责任应当是有限的,故笔者认为只要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且不存在失职情形,业主家中财产失窃并不能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有明显的失职情形,且这种失职与业主家中被盗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则物业管理公司很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且不存在失职情形的判断,则要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公约、住户手册等规则载体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如果业主家中财物被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疏于履行职务,没有对来访的人员进行登记,监控录相没有监录,门卫也没有发现,说明物业管理公司在人防和技防方面都没有尽到责任,因此被盗的业主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主张权利,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家中被盗物业公司应承担何种责任
如前所述,在一定情形下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对业主被盗承担责任,但具体承担何种责任首先要对其进行定性——是合同之责,还是侵权之责?物业管理公司在有能力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情况下而不履行,属于不作为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既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又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便构成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依照我国《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从法理上来说,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有诸多方面的差别,由此也导致其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在业主被盗的案件中,业主可以要求物管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即业主可以选择要求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但是现实中侵权责任的赔偿往往比违约责任多,因为侵权责任的赔偿还包括精神赔偿的费用。对物业管理这个微利的行业来说,如此做法无疑有失公平,也不利于物业管理行业的生存和发展。笔者认为,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且业主被盗的直接侵权者是小偷,被盗业主应对自己的财物承担最大的保管责任,物业管理公司仅仅承担次要的保管责任,让其承担完全侵权责任太过严苛。故在司法实践中,将此类案件的责任认定为违约责任为宜。
2018-05-24 11:35: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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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针对“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目前我国尚未有一部完整而权威的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对类案的审理法官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很大程度上只能运用法律原则和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处理。其他法院也受理过业主被盗后诉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求赔偿损失的案件,不同的法官对类案的裁判思路和标准也不尽相同。随着新建小区不断增多,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摩擦纠纷也不断增多,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以及行业管理的不规范,导致类案的调解难度增大,业主与物管公司的对立情绪也渐浓。虽然前述案例以调解结案,但有必要通过本案来理清小区业主被盗案中,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法律责任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住户被盗绝大多数情况下难以追究物业管理公司责任,法院判决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业主损失能够确认,二是物业管理公司有明显失职过错。面对小区业主财产被盗引发的纠纷,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法规规章,具体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承担,以便更好地解决这一纠纷。
2018-05-24 11:26: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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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家中被盗物管如果尽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安全防范义务,就不需要负责,如果没有尽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安全防范义务,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
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0-11-07 02:53: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