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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财产适应法律都有什么的呢,怎么回事

李** 江西-九江 涉外婚姻咨询 2018.05.31 18:03:13 337人阅读

准备和老婆离婚来着,因为我们不是一个国家的,文化差异,涉外离婚财产适应法律都有什么的呢,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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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1、当事人选择法律时,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做出,选择的范围只能是实体法。而且,不能违反当事人所在国的基本原则和该国法律的强制规定。如我国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当事人没有选择时,可以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这被称为“最密切联系原则”,如合同的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标的物所在地法、当事人的所在地法、地法和仲裁地法等。在依此判断时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3、首先要看合同当事人选择的是不是中国的法律,没有选择就不能适用。 4、优先适用国际条约和在一定条件下适用国际惯例。 二、涉外合同须适用中国法律的情形 1、适用外国法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该外国法律不予适用,而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当事人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该合同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 3)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 ( 4)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的合同; ( 5)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 ( 7)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 8)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的合同; ( 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其他合同。

由于涉外刑事诉讼是诉讼活动涉及外国人或者某些诉讼活动需要在国外进行的刑事诉讼,所以,只有以下几种案件才可能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1、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对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及外国法人犯罪的案件。在这种案件中,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法人是被害人,诉讼活动涉及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下同),故应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2、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外国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对中国国家、组织或者公民实施犯罪的案件。这种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外国公民或法人,诉讼活动涉及外国人,也应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3、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者外国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侵犯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者外国法人的合法权利、触犯中国,构成犯罪的案件。这种案件,犯罪行为没有危害中国国家、组织和公民的利益,但犯罪地点在中国境内,中国司法机关具有管辖权。这种案件的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是外国人,其侵害行为也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但只有那些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才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予以追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中国有义务管辖的国际犯罪行为。中国缔结和参加了不少国际条约。例如,10月加入了《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即《海牙公约》)和《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即《蒙特利尔公约》)12月签署了《联合国海洋公约》10月批准加入了《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等,这些条约规定了一些国际犯罪行为。根据这些公约和中国国内法的有关规定,凡中国有义务管辖的国际犯罪案件,均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5、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实施按照中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案件,但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这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外国人,犯罪地也不在中国境内,但因为犯罪行为是针对中国国家或中国公民实施的,按照保护管辖原则,我国有权依照涉外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
6、某些刑事诉讼活动需要在国外进行的非涉外刑事案件。包括中国刑法第7条、第8条规定的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之外犯罪的案件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犯罪后潜逃出境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均为中国公民,但证人是外国人且诉讼时已出境的案件。在上述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某些诉讼活动如查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收集证据等活动需要在国外进行,而中国的司法机关又不能直接到国外去行使职权,故需要按照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原则等规定,请求外国司法机关予以协助。
7、外国司法机关管辖的,根据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原则,外国司法机关请求中国司法机关为其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案件。承办这类案件的主体是外国司法机关,中国的司法机关只是在为其查缉罪犯或调查取证方面给予协助。提供协助的方式、步骤也要按照涉外刑事诉讼程序进行。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入,涉外因素的案件在逐渐增多,不仅是刑事案件,民事与行政案件也是在不断的增多。而具体到涉外刑事案件的时候,我们就要先了解哪些案件我国法院是能够管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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