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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谁举证啊?谁承担举证责任?

谭** 山东-青岛 劳动关系咨询 2018.06.04 21:26:20 2923人阅读

请问,在劳动纠纷中,非全日制用工关系,非全日制用工谁举证啊?到底谁承担举证责任呢?有没有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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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来判断,如果不能判断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其主张举证,否则,应该遵循倾向劳动者角度裁定。
这就是非全日制用工谁举证的解答。

2018-06-04 21:3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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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你的工作明显不是非全日制用工,你有其他证据,可以马上推翻对方的主张。
以上是非全日制用工谁举证的回答。

2018-06-04 21:2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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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更灵活,因为非全日制用工,企业可以随时终止用工,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较大;
2.非全日制用工成本较低,企业不需要为员工缴纳全部的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终止的补偿,法律法规一般只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
3.在法律上,对非全日制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没有条件和证据的要求,无形中降低了企业在经济补偿时的法律风险。非全日制用工的上述特点和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全日制模式下存在的用工刚性,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竞争的愈发激励,其发挥了很好的缓冲作用,并逐渐成为现在企业用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020-11-17 18:55: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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