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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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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要问一下对于离婚唯一住房分割的问题,

左** 新疆-阿克苏 财产分割咨询 2018.06.08 11:38:05 123人阅读

你好,我的表姐夫妻俩人因为感情不和现在要协议离婚,他们对于离婚唯一住房分割协议不成时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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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唯一住房财产分割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该条同时规定:“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离婚唯一住房可以不分割吗,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该房屋一半产权归你所有,一半归继父和母亲共有,即有四分之一为你母亲所有,一般在离婚诉讼中,不能一并处理,需要另案诉讼。一般会将房屋判归你们所有,你们将继父的四分之一产权份的折价款支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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