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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被告人死亡要怎么办呢

王** 湖北-襄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咨询 2018.06.19 15:04:31 32979人阅读

你好,朋友被牵涉进一个案件中,但是其中发生了意外,问一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被告人死亡要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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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附带民事虽与刑事部分一同审理,但毕竟不能等同于刑事责任。既然已经取得了取保候审,只要不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就不应取消其候审资格。不积极赔偿不属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情形,故不应以其理由取消取保候审资格;
2、被执行人正在监狱服刑且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债权人也可以积极主动去查找对方财产线索,协助执行;
3、有期徒刑的减刑的程序由刑罚执行机关呈报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批准,查询罪犯的执行情况可以向监狱也可以向中院提出。

2018-06-19 15:15: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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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如下:
1、刑事被告人以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等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0-12-18 09:04:45 回复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在刑事诉讼中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刑事被告人。
包括被列为刑事被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书中涉及到,但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需要注意的是:在逃的同案犯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司法实践中处理这类情况,一般是判决由刑事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待在逃的同案犯归案后再判决由其与已判决的被告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首先由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由单位担任的监护人,则单位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其继承人只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继承人只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因其工作人员或雇员在执行职务或业务中犯罪造成物质损失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注意:被害人在执行职务或业务中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被害人所属单位或雇主不应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后,由于治疗、误工、丧葬、抚恤等事由同所属单位或雇主发生纠纷的,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对犯罪起因或矛盾激化负有责任或者与犯罪行为存在直接的关怀性并对损害后果负有一定过错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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