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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婚判决书 债权分割是怎么样的?

文** 广东-江门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7.02 13:53:45 498人阅读

我和我老公要离婚了,以前我们买的房子的房贷还没有还完,我想了解一下关于这个离婚判决书 债权分割是怎么样的?希望能给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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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划分产权的,只能分割所有权,可待取得产权后再行分割,如果一方主张权利的话应当给另一方房屋价值的一般作为补偿,但因现无产权所以也无法通过鉴定判断房屋价值。婚前因买房子而形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一人一半。

2018-07-02 14:0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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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咨询的离婚判决书 债权分割是怎么样的?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2018-07-02 13:54:4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人以他人的离婚判决为依据请求强制执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至少要符合二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必须是当事人或权利的合法继承人二是执行的文书必须具有给付财产的内容。显然上述两个条件债权人都不具备。债权人不是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或当事人权利的合法继承人,没有申请权。因此,债权人不能以离婚判决为依据申请强制执行。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人以他人的离婚判决为依据请求强制执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至少要符合二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必须是当事人或权利的合法继承人二是执行的文书必须具有给付财产的内容。显然上述两个条件债权人都不具备。债权人不是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或当事人权利的合法继承人,没有申请权。因此,债权人不能以离婚判决为依据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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