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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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农村无证房屋如何分割财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可以协商分割份额,就房屋变卖的价款协商分配。
2、协商不成到,就房屋的使用权进行判决处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讼。”所以,就房产的使用问题,双方只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般判决使用权进行分割,不作出房产实体判决。
您好,关于农村无证房屋如何分割财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可以协商分割份额,就房屋变卖的价款协商分配。
2、协商不成到,就房屋的使用权进行判决处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讼。”所以,就房产的使用问题,双方只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般判决使用权进行分割,不作出房产实体判决。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王女士: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了,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该如何分割 【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3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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