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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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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由于夫妻不和现在准备离婚,但是现在公司是共同创办的,不知道怎么分割,请问离婚股份企业能分割吗,怎么分割?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时,一方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即离婚时不得将所持有的股份分割给另一方,只能给与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1、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者双方属于持股一方作为发起人持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尚未满一年的; 2、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所持有的股票是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满一年的; 3、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满一年的; 4、夫妻离婚时,一方或者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是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情性的,所分割的股份不能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5、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到半年的,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不能分割。以上就是离婚股份企业能分割吗,怎么分割的解答。
离婚股份企业能分割吗,怎么分割的解答如下: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同时还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离婚股权分割是指,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或双方名义担任有限公司股东,或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离婚时股权如何进行分割主要情况如下:一、夫妻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离婚股权分割中,由于股权的人身属性,股权的转让需遵照《公司法》的规定。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遵循以下原则处理。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离婚股权分割中,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遵循以下原则处理。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4、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5、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对于股份制企业与股份合作制企业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的区别主要有:1.企业性质不同股份制:叫做资本合作,是资本的结合。股份合作制:除资本合作外,加劳力合作,是资本与劳力的双重结合。2.企业类型不同股份制:任何企业都可以实施股份制方式的改制。股份合作制:大中型企业不适宜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对于小型企业则比较适合。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股份合作制最终将退出历史舞台。3.投资主体不同股份制:任何自然人、法人均可。股份合作制:投资主体只能是本企业职工,企业之外的自然人和法人不能对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的企业实施参股。4.表决方式不同股份制:按股表决,一股一票。股份合作制:按人表决,一人一票。5.分红方式不同股份制:按股分红。股份合作制:按股分红与按劳分红结合。6.转让股份不同股份制:可以转让。股份合作制:不转让、不上市、不交易、不流通。7.股权设置有差异股份制:企业自己不能持有自己的股份。股份合作制:企业自己持有自己的股份,职工有分红权,所有权归企业。有企业集体股、职工集体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您好,关于股份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有何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的区别主要有:1.企业性质不同股份制:叫做资本合作,是资本的结合。股份合作制:除资本合作外,加劳力合作,是资本与劳力的双重结合。2.企业类型不同股份制:任何企业都可以实施股份制方式的改制。股份合作制:大中型企业不适宜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对于小型企业则比较适合。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股份合作制最终将退出历史舞台。3.投资主体不同股份制:任何自然人、法人均可。股份合作制:投资主体只能是本企业职工,企业之外的自然人和法人不能对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的企业实施参股。4.表决方式不同股份制:按股表决,一股一票。股份合作制:按人表决,一人一票。5.分红方式不同股份制:按股分红。股份合作制:按股分红与按劳分红结合。6.转让股份不同股份制:可以转让。股份合作制:不转让、不上市、不交易、不流通。7.股权设置有差异股份制:企业自己不能持有自己的股份。股份合作制:企业自己持有自己的股份,职工有分红权,所有权归企业。有企业集体股、职工集体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专业解答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可通过协商或官方评估决定分配;若一方独自持股,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投资额度,可协商转让给另一方,需股东过半数同意或放弃优先购买权。若股东不同意转让,可能按协议分割收益或配偶成为股东,具体取决于股东投票结果和法律规定。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离婚时,夫妻一方在企业中的股份应当如何分割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时夫妻一方在企业中的股份应当如何分割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离婚时夫妻一方在企业中的股份应当怎么样分割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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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时一方在公司的股权划分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 在婚姻存续期间成立公司,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且占有一定的股份比例。 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 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2、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律师解析 首先要看双方有没有约定夫妻财产分别归各自所有的协议,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达成一致,按协商的方案处理。协商不成的话,由法院依法处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律师解析 离婚时夫妻一方在企业中的股份分割方式如下: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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