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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债权不能转让吗,有没有小哥哥知道?

刘** 湖南-邵阳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7.05 13:12:38 379人阅读

你好,我们公司和银行有债权联系,我想问问银行个人债权不能转让吗,我不懂,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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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必须作变更登记才对受让人有效?对此,实践中不无疑义。债权转让过程中,受让人为保险起见,一般会作变更登记。一些法院也认为,主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未作变更登记的,受让人不享有原债权人的抵押权。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的(2015)民申字第2040号民事裁定书给出明确答案了: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无需办理变更登记,抵押权继续有效。
  裁判原文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条系关于抵押权处分从属性的规定,抵押权作为从权利应随债权转让而转让。债权受让人取得的抵押权系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并非基于新的抵押合同重新设定抵押权,故不因受让人未及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而消灭。本案中城建投公司受让农发行怀化分行对绿兴源公司享有的债权,依据法律规定有权受让与案涉债权相关的抵押权,一、二审法院据此判定抵押权继续有效,并无不当。
对问题银行个人债权不能转让吗 的解答,请参考以上知识

2018-07-05 13:25: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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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正常回收银行债权转让,意味着原先债权债务关系结束,产生了新的债券债务关系,担保人责任免除。
2、与债务人协商,尽快签订取消担保协议,退出原先的担保关系。诚心回答你 银行个人债权不能转让吗这个问题,望采纳

2018-07-05 13:14: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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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吴今天继续给大家提一个烧脑问题:
债权人转让债权,并与债务人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但并未通知债务人,该《债权转让协议》到底有没有效?
相信很多人不假思索就会给出答案:当然无效了,这是常识,毋庸置疑!
那么老吴我又要告诉你了:非也!
关于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的履行是否影响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上述规定只是说,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而并非影响该债权转让的效力。只要债务转让协议本身不存在法定的无效情形,那么该协议就是有效的。债权转让通知义务未及时履行只是使债务人享有对抗受让人的抗辩权,它并不影响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原债权人只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实的,不会影响该债权的受让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该债权转让通知甚至可以在庭审的时候进行,理由及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制订的《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
在案件审理中,债务人以原债权银行转让债权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债权银行传唤到庭调查债权转让事实,并责令原债权银行告之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越来越多朋友关心未债务人债权转让无效吗 这个问题,上文为您解答请参考。

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
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除此之外,债权让与对保证人发生效力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债权让与必须是在保证期间内作出
2、债权让与必须依法或依约定作出
3、债权人应将债权让与通知债务人或保证人
4、保证合同没有另外约定对问题 保证期债权转让怎么办的解答,请参考以上知识

车辆债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下面带来车辆债权转让协议书,供大家参考!   车辆债权转让协议书范文一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债务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对第三方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部分或全部债权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的到期债务,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向债务人丙主张债权,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质押物车辆   1、 车辆品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公里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担保物权等状况说明   1、标的质押物是衡量该债务权价值的重要体现方式,甲方承诺标的质押物车辆的合法性,承诺标的质押物车辆不是盗抢、诈骗、套牌、改码、租赁及牵扯刑事案件非法车辆,并承诺标的质押物车辆今后不会变质以上非法车辆,否则甲方须退回乙方所有的款项,并向乙方支付债权购买金额10%的违约金及利息补偿;若产生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的,均由甲方承担。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的一切诉讼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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