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目前学界和实务界的定义可归纳为三种类型:
1)并购为核心的重组,将重组局限于与控制权的相关活动。
2)资产为核心的重组,将重组局限于资产的获取目的。
3)等同于并购的重组,如某知名律所在此语境下以专著论述操作实务,但难免有失准确并会导致在论述层次和条理、体系上的混乱。
4)更多的在经济学意义上使用重组概念。
本文认为:相对于并购,重组是更为宽泛的一个概念,并购只是重组的形态之一。
重组的具体范畴包括了资产、债务、资本以及综合要素的重组,重组的方向既可能是单向的也可能是双向的。而并购尽管广义上包括了资产并购,但更严谨的意义还是在于产权层面的重组,而且通常为单向的,即一方经常处于优势地位。当然,并购后的整合过程往往更多的表现出重组的特征。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产权重组:所谓产权重组,是指在社会化再生产过程中企业产权的重新组合以及由此而引起的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和企业组织形式的创新过程。包括两个方面: ①产权结构的重新分配; ②在产权结构既定的条件下,对产权进行量的调整。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在国内所使用的“资产重组”的概念,早已被约定俗成为一个边界模糊、表述一切与上市公司重大非经营性或非正常性变化的总称。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与重大资产重组的区别如下,资产重组侧重资产关系的变化,而并购则侧重于股权、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对于公司来说,即使公司的控股权发生了变化,只要不发生资产的注入或剥离,公司所拥有的资产未发生变化,只是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发生变化,发生了控股权的转移。例如,A公司收购了B公司的股权,取得了对B公司的控股地位后,可能用B公司的股权进行抵押融资,或利用B公司进行担保贷款,而B公司本身并没有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行为,那么,对A公司而言,其资产进行了重组,而对B公司而言,仅是更换了股东而已,可以称其被收购了,却与资产重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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