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债务才能转移。
像你这种有债务的转让债权人,债务转让是必须要通知的,《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无论从文意上理解,还是从语法上分析,该款规定的应当“为债权转让”通知的“主体”,当系债权人。如果再结合该条第2款关于“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的规定来理解,为债权转让通知的主体系债权人,就更加显而易见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转让后,在满足要件的条件下,受让人是可以的。因为债权转让的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约定的原债权人因为债权转让行为丧失了债权人的债权,受让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请求权。
1、受让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即受让人确实取得了债权请求权。因为未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故受让人想要拿回欠款的,应当确认债务人已经实际收到了债权转让通知书;
2、有明确的被告。即受让人明确知道债务人是谁;
3、受让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理由;
当然,债权转让后,受让人需要确定债权是否在清偿期内,当债务已过清偿期而债务人未还款时,一般需要经过合理的催告期,债务人仍旧不还款的,方可诉至要求其还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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