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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是可以促进债权转让的,有加速资金流动功能,用P2P的技术也可以做,但是不能叫P2P借贷,因为违背借贷的基本原则。 可以用互联网债权转让平台来做,这就需要向外界披露债权人、债务人信息,以及资金来源等相关信息,通过信息的披露,大家自行判断敢不敢继续做。 所以我认为做债权转让是可以的,但需要实施穿透式的披露,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因为从本质上来说,专业的放贷人身份如果只是用自有资金放贷是可以的,但是通过债权转让模式,变成先放贷后吸存,就成为影子银行了。
2018-07-07 07:30: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