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债权转让不算逃避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条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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