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合肥法律咨询 > 合肥合同效力法律咨询 > 公司经常性的以交流工作名义,在未经双方沟通的情况下直接告知变更合同约定的岗位。近

公司经常性的以交流工作名义,在未经双方沟通的情况下直接告知变更合同约定的岗位。近

136****3919 安徽-合肥 合同效力咨询 2018.07.10 23:19:01 311人阅读

公司经常性的以交流工作名义,在未经双方沟通的情况下直接告知变更合同约定的岗位。近期我有旷工行为,公司又以交流名义变换工作岗位,且旷工的其他人并未变更工作岗位,请问是否合理,是否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赔偿

其他人都在看:
合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合肥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608条

如果合同对工作岗位作了明确约定,你可以不同意变更,如果单位坚决变更,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赔!

2018-07-10 23:39:1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