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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债权转让变更主体都有哪些呀?

杨* 河南-新乡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7.12 13:26:42 1753人阅读

你好,我朋友说他们公司的债务合同出问题了,所以就想问问大家这个二审债权转让变更主体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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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债权转让的通知形式(如登报通知的效力通知后能否撤回转让公告的性质);
第二部分:债权转让若发生在一审诉讼过程中(一审审判中转让一审判决后转让),二审中得知该转让事实,诉讼主体问题如何处理;
第三部分: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向法院申请执行问题,最高法院和地方高院的意见

2018-07-12 13:31: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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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合同法对债权转让通知能否撤回未作明确规定。债权转让通知的撤销是指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后债权人作出相反意思表示;债权转让通知的撤回是指债权转让通知发出后到达债务人之前,债权人作出相反意思表示。
因此,债权转让通知的撤回属意思表示的范畴,可参照最相近似的意思表示规则进行调整。二审债权转让变更主体按照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2018-07-12 13:28: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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