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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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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双方互诉关于股权

欧* 广西-柳州 财产分割咨询 2018.07.13 22:10:18 554人阅读

律师,你好,,我有一个朋友想要和他妻子离婚,请问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双方互诉关于股权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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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离婚纠纷中的股权分割最常见的法律问题有:
1、股权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妻子是否有权要求分割丈夫在公司的股权?
2、股权如何分割?分割股权和公司法关于股份的相关规定是否会产生冲突?在离婚案实践中,股权的分割通常会遇到哪些难题和困难?
首先是股权的评估作价问题,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法院需要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但是根据现行政策,评估费会让人望而却步。
其次是管辖的问题,或者说能否与解除婚姻关系一并处理的问题。司法实践中,法院倾向于认为,为了不致离婚案件过于拖延,在离婚案件涉及公司股权分割请求中,若有案外人第三人异议,法院一般不在离婚案件中受理当事人一方要求公司股权分割的诉讼请求,导致在双方离婚时,股权并未进行分割,而是留待离婚后,一方再行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解决。而且,实践中,对于争议标的不在国内的,往往裁定不予受理,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的现象。
再次是公司股权转让问题。目前,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效力,有的甚至涉及到再次转让的效力,法院会要求另案起诉,以确定受让方是否善意取得,转让是否有效。
还有是如何确定未上市公司的股份处理问题。目前对于未上市或PRE-IPO上市公司股权确认的司法实践还较为传统,通常是通过协商、司法审计评估的方式来确定股价,但这些都显然不能正确反应股权的真实价值。对于未持股一方当事人显然不利。
3、在股权分割中,谁会处于劣势?
女性当事人在涉及股权分割的离婚案件中,常受到的权益损害类型如下:
1、因男方以隐名股东方式持股引发股东身份纠纷;
2、因男方对公司出资引发的股东身份确权纠纷;
3、因男方擅自转让股权所引发的纠纷;
4、因男方擅自利用股权质押方式转移财产引发的纠纷。

2018-07-13 22:19: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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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双方互诉关于股权,离婚案件涉分割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在离婚案件中予以处理;确因股权与案外人存在争议难以确定的,可另案予以处理。
离婚诉讼中一方主张另一方为隐名股东并要求分割相应财产权益的,参照上款处理。

2018-07-13 22:11:18 回复

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公司出资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制,但未达到100。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控股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协商制定其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本公司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公司通过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办法实现对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监控。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协商后推荐,若董事长、经理层意见不一致时,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夫妻双方达成共识,法律上也是允许离婚财产不分割的。如果只是暂时不想进行财产分割,也不会对将来想分割财产造成影响。当然,为避免日后双方对财产的争议。双方还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比较好。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所以离婚是不能不分割财产,如果要保持共有状态,法律并不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 三、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企业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 四、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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