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枣庄法律咨询 > 枣庄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恶意诉讼构成什么罪到底是怎么样的啊

恶意诉讼构成什么罪到底是怎么样的啊

郑* 山东-枣庄 行政诉讼咨询 2018.07.17 19:26:15 20479人阅读

我们身边有点朋友最近就特事儿逼那种别爱惹事那种人,看着就像 恶意诉讼构成什么罪,我们应该怎么样解决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枣庄律师 行政类律师 枣庄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人民法院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对干扰立案秩序、虚假诉讼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8-07-17 19:31:15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恶意诉讼构成什么罪,恶意诉讼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处理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8-07-17 19:27:1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合法财产,突然间无缘无故地被判决给了他人,这种情形,多半就是遇到恶意诉讼了。
所谓恶意诉讼,从广义上来理解,恶意诉讼应当包括恶意的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分别构成不同罪名。
1、恶意提起刑事诉讼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
2、恶意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法,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
如果以虚假诉讼方式,通过的判决和执行,非法占有了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符合诈骗罪(“三角诈骗”)构成要件的,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合法财产,突然间无缘无故地被判决给了他人,这种情形,多半就是遇到恶意诉讼了。
所谓恶意诉讼,从广义上来理解,恶意诉讼应当包括恶意的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分别构成不同罪名。
1、恶意提起刑事诉讼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
2、恶意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法,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
如果以虚假诉讼方式,通过的判决和执行,非法占有了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符合诈骗罪(“三角诈骗”)构成要件的,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您好,针对您的恶意诉讼罪的构成要件问题解答如下, 恶意诉讼罪的构成要件
我国没有恶意诉讼罪,只有恶意诉讼行为。
恶意诉讼行为构成要件有:

一,必须是直接故意,不能是间接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一方直接依其行为追求损害结果的发生;

二,行为人对于禁止性法律规定或者对他人受到保护的权利公然的漠视;

三,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一般不被认为是恶意,但显然是以追求他人损害为目的或者为主要目的的,不在此限。
在侵权责任法领域恶意的特殊意义在于,某些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需要有主观上的恶意,比如恶意告发;另外,在权利损害赔偿责任的时候,恶意对于赔偿数额之确定具有意义。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里面规定,要考虑加害人一方的主观的过错程度,考虑过错程度就是判断加害人一方是恶意的还是一般故意,还是重大过失的以及一般过失的,根据其过错程度不同承担的赔偿责任也是不一样的。这是主观方面的恶意,我们采取了一种比较狭义的或者是较为严格立法来界定恶意诉讼,认为需要有主观上面的恶意,不仅仅是故意,仅有故意是不够的。
其次,要有客观方面的行为,就是提起民事诉讼或采取其他相似的手段告发受害人。如果没有实施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没有告发他人,就不认为构成恶意诉讼,也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在客观方面要求这样的诉讼请求或者告发没有法律依据。
最后,基于上述客观行为所造成的结果。受害人一方受到的损害在很多案件中都是十分复杂的和综合性的,既可能包括财产损失、精神损害或者其它正当权利之行使受影响,但是法律只能够救济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如果某一个人要升迁的机会因侵权行为而丧失,侵权法对此就难以进行救济。另外,在认定方面笔者认为,要被法庭认定为恶意诉讼,这就使得恶意诉讼这样的侵权之构成具有滞后性,这是在
第一个诉讼完成之后或者一个告发结束之后,才能够确定是否构成恶意诉讼。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