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淮南法律咨询 > 淮南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想要了解一下,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

想要了解一下,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

王* 安徽-淮南 房屋买卖咨询 2018.07.26 20:46:37 684人阅读

你好,我的朋友他前几天刚买的商品房发现有质量问题,他想要知道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其他人都在看:
淮南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淮南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房产合同作为合同当事人双方设立房屋买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只存在约定的有效履行期限,而不存在所谓的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是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间,普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特殊情况下的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算。超过该期间才向法院起诉的,将丧失胜诉权。
三、如当事人因房产合同发生纠纷,根据具体的情况,大部分纠纷都适用诉讼时效。

2018-07-26 21:00:37 回复
咨询我

你好,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的有关内容如下: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018-07-26 20:47:3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哪些情况下属于商品房买卖违约

    专业解答商品房买卖中的违约情形,主要客源分为两大类,一种是不能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另一种则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存在延迟履行的情况。而具体的违约情形就比较多了,如商品房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商品房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准时交付、商品房的面积存在一定的误差等等。

    2024.09.10 1587阅读
  • 商品房违约金怎么算,我国商品房买卖想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专业解答商品房违约金按购房合同中关于退房违约金约定来执行。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则双方协商,协商不了则按法律规定来处理。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约定期限内购房人未能拿到产权证。

    2024.07.24 4965阅读
  • 想了解一下对于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解析 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数额,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 二十,即房屋价值的百分之 二十,超过部分不会产生定金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 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

    2024.10.30 1058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