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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他弟弟刚买的房子,他想知道购房合同违约解除诉讼时效

牟** 广东-中山 房屋买卖咨询 2018.08.03 17:10:54 471人阅读

你好,朋友他弟弟前不久刚在县里买房子,可是开发商迟迟没有给钥匙,他想知道对于购房合同违约解除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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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且按照民法原理,债权请求权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合同解除权不属于债权请求权,而是属于形成权,而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018-08-03 17:1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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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在四川京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简阳三岔湖旅游快速通道投资有限公司、刘贵良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载《商事审判指导·商事裁判文书选登》201304)中,给出了最高法院法官对此类情形的认定态度,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合同一方在诉讼期间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的行为,并不能改变诉讼前已经确定的合同效力及履行状态。并且,在诉讼过程中行使合同解除权,以对抗合同相对方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违背诚信原则,且与法院行使的审判权相冲突,该行为不能产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那么合同约定不能解除的意思是,合同约定不能解除是指没有约定解除条件,不能排除法定解除理由。 法定解除是法律强制规定,当事人不能自行排除。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了履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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