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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行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主要由哪些内容呢?

邹** 江西-九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8.08.06 20:29:52 6598人阅读

我朋友现在被告欺诈吗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犯了欺诈罪他只是把朋友的钱拿走而已,欺诈行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主要由哪些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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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说解释,“欺诈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虚假或歪曲的事实,或者故意隐匿事实真相,使表意人陷入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
1、有欺诈的故意。所谓故意,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因此,按照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欺诈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包括“重大过失”均不构成“欺诈行为”。
2、要有欺诈的事实。当事人除了有欺诈的故意,还必须有欺诈的事实存在。欺诈的事实通常有三种情形:一是捏造虚假事实;二是隐匿真实事实;三是歪曲真实事实。如果按照法律或者合同行为人有告知的义务,行为人没有告知(即沉默) 也构成欺诈。
3、须表意人因相对人的欺诈而陷于错误。所谓表意人陷于错误,不仅指表意人原本没有错误,因受欺诈人的欺诈而陷于错误,也包括表意人已有错误,受欺诈人的欺诈而陷于更深的错误。如果相对人未受欺诈的情况下陷于错误,则不构成欺诈。
4、须对方因陷于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错误与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错误与意思表示之间的因果关系可分为二种情况,一是无此错误,而根本不为意思表示;二是无此错误,则不以此条件为意思表示。

2018-08-06 20:3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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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易言之,如果被欺诈人订立合同,那么必须是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与合同内容有密切关系,并且被欺诈人因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对合同内容发生了错误认识。
(2)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以上是我对“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的解答

2020-12-18 11:25: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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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股东权益的概念及其内容 股东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也称为净资产。 股东权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时,公司
股东权益的概念及其内容 股东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也称为净资产。 股东权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时,公司的股东权益便消失殆
股东权益的概念及其内容
股东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也称为净资产。
股东权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时,公司的股东权益便消失殆尽。如果实施破产清算,股东将一无所得。相反,股东权益金额越大,这家公司的实力就越雄厚。
股东权益的内容
股本
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资本公积
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盈余公积
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公司税后利润的10%强制提取。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风险。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法定公益金
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施支出。
未分配利润
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比率是股东权益对资产总额的比率。股东权益比率应当适中。如果权益比率过小,表明企业过度负债,容易削弱公司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而权益比率过大。意味着企业没有积极地利用财务杠杆作用来扩大经营规模。

合同诈骗罪概念如下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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