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我国没有保释制度。 二、如果对拘留处罚不服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没有法律效力。因为收养关系是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才成立的,所以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才为有效。《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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