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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需要还债吗

ask****774 天津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8.15 13:57:19 2786人阅读

你好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需要还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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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12268条

不好说,如果数额很大可能配偶不承担责任,但数额小就要承担责任

2018-08-16 22:2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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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法律意见】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另一方毫不知情情况借债,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0-10-28 16:42:00 回复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咨询解答:1074条

非用于共同生活的不用承担

2018-08-15 22:08:31 回复
地区:天津-河东区 咨询解答:1908条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2018-08-15 16:23:11 回复
地区:天津-河西区 咨询解答:3098条

不需要

2018-08-15 15:35:53 回复
地区:天津-南开区 咨询解答:1677条

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不用偿还

2018-08-15 15:14:55 回复
查看其他1位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1、夫妻间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能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则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2、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可以公证,公证后财产可以。
【法律依据】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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