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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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父母有义务抚养丧失劳动力的成年子女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子女完全劳动能力丧失或者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是没有生活收入,即使是成年的子女父母仍然需要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
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已经成年的子女,因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导致生活困难,要求父母给付生活费,如果客观情况是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依法应给予适当抚育费,帮助该子女生活。
2、下列情形之一,已经成年的子女要求给付抚育费,且父母又有承受能力的,仍应给付适当抚育费:
A、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即便未丧失劳动能力,其经济收入不能满足当地实际生活需求的。
B、子女正在上学的。
C、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司法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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