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宿州法律咨询 > 宿州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小诊所售假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销售假药是如何规定的?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小诊所售假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销售假药是如何规定的?

王** 安徽-宿州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8.30 16:00:24 1892人阅读

我舅妈开了一间小诊所,给很都看病的,为了能获得更高的利润,也开始卖起了假药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销售假药是如何规定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宿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宿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
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2020-10-28 17:34:58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香料;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假药的范围,加重处罚; (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并没收财产首先、矫味剂及辅料的,假药和过期药是不同的: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销售劣药如果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没收财产;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 (四)被污染的。2;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并处罚金,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进口; (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 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附: (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后果特别严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按假药论处.劣药的范围; (三)变质的,过期药属于劣药,销售假药的、142条分别规定了销售假药罪和销售劣药罪; ( 3)超过有效期的,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并处罚金: (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刑法》第141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 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您好,关于个人诊所销售假药过期药有什么法律责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香料;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假药的范围,加重处罚;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并没收财产首先、矫味剂及辅料的,假药和过期药是不同的: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销售劣药如果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没收财产;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
(四)被污染的。2;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并处罚金,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进口;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后果特别严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按假药论处.劣药的范围;
(三)变质的,过期药属于劣药,销售假药的、142条分别规定了销售假药罪和销售劣药罪;

3)超过有效期的,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并处罚金:
(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刑法》第141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行贿受贿罪
181623人阅读

行贿受贿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犯罪行为之一,应该受到法律的相应惩罚,那么行贿受贿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行贿罪与受贿罪的关系是什么,贿赂多少钱可以定罪,以及商业贿赂罪立案标准规定是什么呢,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驱逐出境
312218人阅读

驱逐出境是我国刑法附加刑的一种,也是最为特殊的一种附加刑,那么驱逐出境是什么,驱逐出境适用范围有哪些,驱逐出境的方式有哪些,以及驱逐出境执行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受贿罪的量刑
37745人阅读

贪污受贿在我们工作和生活中很常见,下面律图受贿罪的量刑百科栏目为您详细介绍什么是受贿罪最新量刑标准,行贿受贿罪量刑标准及个人、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快来了解一下吧。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2974人阅读

没收财产是附加刑的一种,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需要些什么前提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那么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处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哪些,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证明怎么写,以及没收个人财产如何执行呢,来了解一下吧!

诈骗罪判刑
19471人阅读

几乎每个人都接收过诈骗短信或者诈骗电话,那么这些和刑法中诈骗罪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那你知道电信诈骗罪怎么判刑的吗?诈骗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合同诈骗罪判刑规定吗,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