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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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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行贿了,对有影响力者行贿罪修正案九是什么内容?

罗** 福建-莆田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18.08.31 19:06:25 503人阅读

我想要继续考研究生,已经联系好了导师了,对他行贿后他同意了要求了,那么对有影响力者行贿罪修正案九是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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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效力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如果修正案九生效前,判决还未生效,是有可能适用的。
例如:一人在新刑法颁布以前犯罪,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原则)。
然后再看,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罚较轻的话,则适用新法(从轻原则)

2018-08-31 19:10: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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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八条
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第九条
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第十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执行。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规定的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行贿罪的规定执行。
单位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的规定以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2018-08-31 19:07:2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修正案九对罪拟三挡刑罚  本次刑法修改对犯罪则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即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新法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终身监禁”  在原刑法第383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对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后对罪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四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五条【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
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得减刑,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罪量刑标准有新的规定、真诚悔罪。《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
(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犯罪的,避免: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有
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积极退赃。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终身监禁,按照累计数额处罚,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有
第二项、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对多次未经处理的,可以从轻处罚、第三项规定情形的,根据情节轻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有
第一项规定情形的。犯
第一款罪、假释,可以从轻。犯第一款罪,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得减刑,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罪量刑标准有新的规定、真诚悔罪。《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
(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犯罪的,避免: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有
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积极退赃。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终身监禁,按照累计数额处罚,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有
第二项、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对多次未经处理的,可以从轻处罚、第三项规定情形的,根据情节轻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有
第一项规定情形的。犯
第一款罪、假释,可以从轻。犯第一款罪,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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