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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与工伤待遇能否兼得的,工伤保险条例怎么规定,

刘* 安徽-宣城 工伤纠纷咨询 2018.09.09 21:47:13 458人阅读

你好,我有一个工友受伤了挺严重要赔偿,我想问问民事赔偿工伤待遇能否兼得的,我国法律是怎么规范这类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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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为何可以双重索赔
针对本案判决结果和赔偿标准的确定,本案主审法官李子木作了如下释明。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同时,在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人侵权赔偿并存的情形下,对人格权利益与身份权利益的赔偿应当适用兼得模式。理由在于,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客体为复合性权利,既有财产内容,也有人身利益内容。财产性利益赔偿应当填平损害,其民事责任应适用补偿性原则。
基于人身权无价的属性,人身权无法量化为具体的利益,只能从观念上抽象化地进行评价,按定型化方式设置固定的赔偿标准和期限,从而派生出财产权利益。所以,对与人身利益相关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不应适用补偿性原则,权利人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丧葬补助金或丧葬费虽有统一标准,但性质上仍系支出的必要费用,为财产性利益,故权利人不能就该项目获重复赔偿。
根据以上分析与判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工亡补助金以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原告要求一次性赔偿,符合诉讼经济原则,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鉴于林女士与被告之间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事实劳动关系,原告未举证证明林女士的工资标准,法院对于林女士的工资标准按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18-09-09 21:49:13 回复

对于民事赔偿与工伤待遇能不能兼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因为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可以兼得,但医疗部分不能重复享受;其他情形,不能兼得。rr《社会保险法》r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最高人民r《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r法释〔2014〕9号r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不予支持。r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r上海市高级人民r《关于劳动争议最新审判意见》(2011年第3期)r四、关于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竞合案件中,劳动者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如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是否还要另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问题。r高院民一庭于去年6月下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入侵权损害赔偿竞合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对于审理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竞合案件的相关问题作了解答,统一了此类案件的执法思路。但部分、部分承办人员在具体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对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如用人单位也有过错,是否应另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存在不同的认识。我们认为,工伤保险制度通过设立社会互济性质的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发生工伤进行了及时救济和赔偿,同时分散了企业经营风险,减轻了企业负担。由于工伤保险赔偿制度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发生工伤损害,不考虑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本人是否存在过错,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相关费用,用人单位的过错责任已被工伤赔偿责任所吸收,故即使用人单位对工伤发生有过错,也无需另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此外,虽然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略有差别,但工伤保险以其保留劳动关系等方式提供保障,且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已将工伤赔偿标准大幅提高,所以也不存在工伤赔偿标准明显低于侵权赔偿标准的问题。

你好,因第三人侵权致工伤,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竞合的处理,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则可资援引的情况下,应对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进行性质认定,从填平原则和实际赔偿原则出发,依就高原则确定两者之中数额较高的作为劳动者应获得的赔偿数额。

目前如果是工伤保险待遇兼得的话,具体来说国家设置工伤保险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形成工伤保险待遇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体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的职工有权享受工伤待遇。因此,只要客观上存在工伤保险关系,确认该法律关系成立与否,无需考查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即使工伤事故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或者是由于受伤职工本人的过失所致,都不影响受伤职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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