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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给相邻方导致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裁判,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花费可向法院提议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所以,如果不是你楼下人为导致的渗渗水,都是楼上职责,楼上有职责维修到不再渗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有些人你就是到法院一告就软了,再不行,呵呵3033当我无说把上水管截了装个开头这年代不就玩狠的吗!更多信息,更好建议,免费提供混凝土防水渗渗水修复专业技术询问,免除今天修,明天漏,年年修,年年漏的烦恼
2020-11-03 10:05: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