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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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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检察院签字吗,办理取保候审必须检察院签字吗?

张* 广东-河源 刑事诉讼咨询 2018.12.13 11:20:18 2040人阅读

我的弟弟犯了事情,我已经给他取保候审一个月了,现在检察院叫过去签字,请问取保检察院签字吗,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检察院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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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018-12-13 11:22:18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案件移交到后,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嫌疑人还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会不会批准,由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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