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13岁的儿童,我表弟是11岁,星期六带着表弟在河边玩,表弟不小心打破路边的一个路灯,被管理人员发现了,到我表弟旁边假装小便,小便完了就把我表弟又打又揣,我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就过去问了问,结果他就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证书,具体没看清处是什么证,还说自己是便衣警察,然后把我也打了一顿,后来我就回去逃回家找大人处理,而我表弟后来又被他打几十下,最后导致我表弟头晕,全身疼痛,脸部有明显淤伤还有那个管理人员的鞋印到医院之后,做ct检查后,医生说要留院观察一个星期。我想问一下专家们向这位管理人员的行为是否已经造成人身伤害呢?应该付什么样的法律刑法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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