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的一年多至今,区法院没有任何音讯一直拖着不判,请问刘律师:我该怎么办?
吴**
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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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4 17: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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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回复!我的案子大概情况如下:
2007年底,我作为江苏人到沈阳投资承包了某家宾馆(5年)。2009年10月我状告业主单方面撕毁承包合同。在打官司期间,业主2010年初又将宾馆承包给了别人。区法院2次判决我2次上诉中院,中院在2011年12月第二次发回的重审裁定书中指出:
“因业主方违约导致合同事实上已经不能履行,原审法院在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的同时应判决业主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以保证承包方的现实利益不因解除合同而减少。”
区法院2012年5月开庭,我方要求业主方按合同中我所缴纳的承包费作为赔偿我方的标准。此后的一年多至今,区法院没有任何音讯一直拖着不判。
请问刘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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