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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后公安通缉后会咋办,抓到后会判刑吗?

杨* 江苏-南通 强制措施咨询 2019.03.10 14:20:27 4747人阅读

检察院准许了逮捕令现在公安机关去抓人 但是人跑了 那什么时候公安局通缉犯人呢 我俩去问 公安局说这个要通缉无时间限制 是这样吗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通缉之间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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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可发布通缉令,此话是正确的。法律依据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通缉的要求及流程】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能够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能够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或者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脱逃的,经检察长准许,能够作出通缉的决定。第二百一十七条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能够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第二百一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应当将通缉通知书和通缉犯的照片、身份、特征、案情简况送达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第二百一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应当与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及时体检监督通缉的执行情况。第二百二十条对于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潜逃出境,能够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商请国际刑事警察组织中国国家里心局,请求有关方面协助,或者通过其他法律限定的途径追捕归案。

2019-03-10 14:22: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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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到检察院不一定要判刑。《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0-10-27 09:53:58 回复

批准逮捕决定书  ___________________  检批捕号  _______:  ________于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________号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________,经本院审查认为,该犯罪嫌疑人涉嫌________犯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________。请依法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三日内通知本院。  年月日  (院印)

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的期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提起公诉。 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最后是到。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 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 如果有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在宣判后,用被判刑期减去已经在内被羁期的时间, 如果少于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中服刑,在中一般是不会减刑的。如果高于一年,就会在一段时间后按剩余刑期的长短被送到不同的去服刑。 在内服刑,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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