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抓以后,多数便立即与外界失去联系。多数家属并不清楚他到底做了什么。此时各种传说便会铺天盖地而来,说风凉话的人、表示同情的人、前来安慰的人、更会有很多“能人”会主动前来,向家属传达各种满还希望的信息。甚至会空口白牙的做出出钱就能“捞”人的许诺。结果家属们便不知所措,东奔西跑,烧香拜佛,广散钱财,寻门找路,结果最终还是一塌糊涂,要么空发天愁,要么上当受骗,自欺欺人。而所有这些问题如果有了律师的及时参与,都将迎刃而解。家属只需坐在家中,静候佳音。律师将会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全面的了解案件的真实的情况,并让他亲笔签字。如此得到的案件情况具有绝对的可靠性。看到了自己亲人的亲笔签字后,您还会被那些有头无尾、故弄玄虚、神神密密的传言所迷惑吗?在您真正了解了案件的情况后您就会知道该怎么办了,而不会再让那些“能人”门牵着鼻子走了。您也不会在盲目的到处拱手相送你的血汗钱了。
1、从主观方面看:被告人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
2、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客观上无违法行为
3、从因果关系方面看: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害人死亡系被告人驾车拖带所致
根据我国《刑法》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系过失犯罪,结果犯罪。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驾车辆与受害人接触致死的结果。也就是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究竟刑法中是如何定义职务侵占罪的呢,今天介绍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有关知识,那么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无罪是怎么辩护的,以及最新职的务侵占罪量刑规定了什么,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有自己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就是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活动的代理人。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怎样写呢?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人和刑事代理人有什么区别,以及代理辩护的主体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笔录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十分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又有谈话笔录,那么笔录是否可以作为书证呢,辨认笔录相关签字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以及辨认笔录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今天来介绍盗窃罪诉讼的法律常识,那么盗窃罪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罪情节严重处罚规定是什么,以及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辩护意见是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文书,那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故意伤害辩护意见怎么写,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怎么写,那么辩护意见与辩护词的区别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