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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有人伤拖着不处理对谁有利,我要怎么进行维权

付* 四川-乐山 交通事故处理咨询 2019.03.24 06:52:30 8465人阅读

我前段时间发生了车祸,对方把我的腰椎撞折了,现在我需要卧床休息,但是对方一直拖着不肯赔偿我的医药费什么的,交通事故有人伤拖着不处理对谁有利,我要怎么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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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一直拖着不解决的话,你就得不到赔偿了。
如果对方不肯赔偿的,作为伤者,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损失。
对方迟迟不处理,可以自己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起诉、宣判后再不给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2019-03-24 06:58: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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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
  第一步: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第二步:拿到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
  第三步: 合理要赔偿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2019-03-24 06:5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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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交通事故拖着对双方当事人都不利,保险公司可能会对此感到高兴,因为在久拖不决前意味着不会去找保险公司赔偿。出现交通事故并且导致你们有所损害的话,如果你与对方协商不成,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对方侵权。如果你们要起诉的话,就准备好起诉状,写清楚原告和被告,诉讼请求(比如说要赔偿多少钱等),再写事实理由(写清楚你们什么时候发生的交通事故,你们有什么损失等),然后再等待法院审理判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2020-12-04 13:24:00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对于交通事故双方都没有好处,对保险公司最有好处了。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对于赔偿问题,首先可由交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或由双方自行协议,如果双方调解或协议不成的,则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处理。 2、如果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就应该赔偿对方的全部的合理损失。对方如果不及时主张赔偿,甚至不愿意进行调解或协议的,这是对方对自己的权利的合理行使,当事人也可暂时不予处理,这对当事人也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对方想要赔偿,到时自然就会向当事人主张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对于交通事故双方都没有好处,对保险公司最有好处了。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对于赔偿问题,首先可由交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或由双方自行协议,如果双方调解或协议不成的,则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处理。 2、如果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就应该赔偿对方的全部的合理损失。对方如果不及时主张赔偿,甚至不愿意进行调解或协议的,这是对方对自己的权利的合理行使,当事人也可暂时不予处理,这对当事人也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对方想要赔偿,到时自然就会向当事人主张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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