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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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涉及到关于放火罪 无罪 辩护词有以下几点:
1、上诉人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对从轻、减轻处罚。
2、上诉人的放火行为,主观恶性小,系临时起意。
3、上诉人的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未造成严重后果。
4、受害人对案件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
5、归案后主动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其情节符合刑法关于坦白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6、上诉人没有前科劣迹,属于初犯、偶犯。
7、上诉人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有悔改的信心和决心。
8、适用缓刑更具备改造的条件,且更符合立法本质,监内服刑容易加重病情的复发。
您要的过失致人死亡案的无罪辩护的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属犯罪。”此为意外事件。
《刑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此为过失犯罪。
意外事件的主要特征是:
(一)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客观上出现的损害结果是由行为人的行为引起的,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二)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过失,是一种无罪过的心理状态。
(三)损害结果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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