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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你好,欠我钱的人跑了,房子己经被别的债主拍卖了,我可以起诉耕地吗?

ask****191 江苏-徐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19.03.30 19:28:32 456人阅读

律师你好,欠我钱的人跑了,房子己经被别的债主拍卖了,我可以起诉耕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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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起诉处理,那就可以协商法院起诉拍卖房产这个可以看看这个房子的价值是不是比他抵押给别人的钱多,如果除去别人还有剩余价值,还有就是看看是不是恶意的抵押给别人的,如果是的话那就直接可以起诉冻结房产 。

2019-04-16 09:02:30 回复

你好,可以向公安机关等部门投诉。如果需要详细的解答,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我是新乡李律师,电话(微信号):15903887590,QQ:1224368592.新乡专业律师,愿意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地址:新乡市宏力大道与学院街交叉口东南角,文渊阁5楼(牧野区政府北边),从火车站乘20路公交车至“宏力大道与学院路口站”下车,向南步行50米即到。


一、根据定海区有关规定,宅基地分家析产需符合以下条件:
1、分家析产的子女须达到法定年龄,且农业户口。因土地征收、小集镇户籍制度改革而农转非的,且户口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可参照农业户口人员进行分家析产。
2、分家析产的子女为儿子,且已婚的,另一方为农业户口的,且该农业户口人员无其它农村宅基地的,允许分家析产;另一方为非农户口的,且非农业户口人员未享受过实物分房,允许分家析产。
3、分家析产的子女为女儿的,若该户有儿子的,女儿不能分家析产;若该户无儿子的,有二女以上(包括二女)的,允许其中一个未婚女进行分家析产。
4、分家析产的子女为外嫁女的,其丈夫为农业户口的,不能进行分家析产;若其丈夫为非农业户口的,且其丈夫未享受过实物分房的,允许外嫁女进行分家析产。
5、分家析产的子女为离婚女的,其户口还在父母处,在离婚时未自动放弃宅基地,且其无其它农村宅基地的,允许离婚女进行分家析产。
6、分家析产的现有房屋现状需跟土地证宗地图一致,不一致的,不能进行分家析产。
7、有违章建筑的,自行消除后再办理分家析产。
二、农村村民分家析产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
2、双方申请人(户)身份证、户口本;
3、经村、镇(街道)司法机关确认的分家析产协议书、公证书等相关材料;
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5、《同意宅基地使用权转移证明》(需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街道私人建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办事处确认盖章);
6、《现有宅基地情况说明》(需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街道办事处确认盖章);
7、因分户而新设立的宅基地,需提供新的名牌地址证明;
8、若分家析产户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册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若分家析产的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册的,另一方为农业户口的,需提供该农业户口人员无其它农村宅基地的证明;
9、若分家析产的子女为离婚女的,需提供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10、若分家析产时,一方保留面积不足(低于户额面积标准),另一方分授面积过多(高过户额面积标准),则面积不足方出具不再以少房或无房名义审批宅基地或出具二户或多户之和审批宅基地的情况说明。
三、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情况说明关于您反映已成家想批宅基地,说要先与父母分户,就是户口本做成两本的事情。根据《舟山市市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舟政发[2008]65号)文件规定,若申请户符合建房条件的,且其父母使用的宅基地面积未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进行分家析产,可直接申请宅基地建房;若其父母使用的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可进行分家析产或以二户之和的面积申请宅基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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