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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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看您房屋所在地是否为国有土地,如果是国有土地或者是集体土地如果被纳为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的,就需要参照周边市场价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应参照周边房屋市场价格,以评估价格为依据进行补偿,但前提是评估报告的程序要合法,否则评估报告是不能做为补偿认定依据的。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请致电律师详细告知具体怦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停产停业补偿给实际经营人,如果是房主出租给承租人经营的话,就是二人共享。如果是城市房屋的话如果是宅基地的话,村民补助(一般包括住房安置补助费和提前搬家奖励费)是给拆迁补偿及安置人员认定表上所有人的,区位补偿价(地钱)、重置成新价(房钱)、装修及附属物补偿(装修和设备钱)和移机费(搬移物品费用,针对宽带热水器等特殊物品)是给以上物品所有人的。搬家补助费是给是实际搬迁人的,应该没有住房安置补助费,提前搬家奖励费是给因拆迁而需要搬家的配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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