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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时间没交货,更换和违约金能同时适用吗?

陈* 山东-滨州 合同违约咨询 2019.04.07 15:58:30 307人阅读

我老公拿下一个客户,并且还成功签下合同了,但是发生意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交货,延迟很久了,客户不仅要退货还有违约金的,那更换和违约金能同时适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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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双方经常同时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两个条款。但在法律上,这两者并不一定能同时适用。
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都是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违约金具有补偿和处罚的双重属性,而赔偿损失主要是一种补偿性质的责任形式。
两者能同时适用的情况: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就不足的部分赔偿损失。但二者相加不得超过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两者不能同时适用的情况:约定的违约金大于或等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不能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赔偿损失。

2019-04-07 16:0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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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告诉你:

一,三方协议如约定违约金,是有效的

二,三方协议的效力仅限于劳动合同签订之前,一旦双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三方协议随即失效,违约金条款也只能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之条款
也就是说:如果你目前还在实习期,尚未脱离学生身份且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份三方协议对你依然有约束力,如果你提前辞职,应当按照协议履行义务
如果你已经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三方协议随即中止效力,一份中止了效力的协议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只要签了合同并备案,哪怕你
第二天就提出辞职,那用人单位也不能让你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看你与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的约定
如果约定:解除合同不退还律师费用的,则无法退回所交纳的费用
具体如何计算,还要看具体约定的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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