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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算重婚吗,男老婆可以提出自诉吗,其他女性可以提出诉讼吗?

ask****263 广西-河池 行政诉讼咨询 2019.04.08 13:36:27 442人阅读

你好,是这样子一个情况,男已婚有小孩,在一次意外的情况下与认识不到一个月的其他女性发生了关系导致怀孕了,这种情况下,算重婚吗?男老婆可以提出自诉吗?其他女性可以提出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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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贵港 咨询解答:2798条

你好,具体情况你可以来电咨询我

2019-04-08 17:28:19 回复
地区:广西-河池 咨询解答:4048条

可以

2019-04-08 14:35:12 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同时犯有盗窃罪和抢劫罪,可分别将两个罪行分别判决,再合并执行实行数罪并罚。在量刑时应当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节审理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如果仅是发生性关系(不存在利益交易)而已,那么不算违法但也不合法,更多的是受到道德的约束。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如果已婚男女只是同居,不构成重婚罪,不是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不会受到处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婚姻法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规定,违背了夫妻间忠诚义务,属于有过错方,如果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并且在分割财产时过错方应当少分或者部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不用一次性休完的。年假是法定的,但是必须满一年才有。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息10天,满20年和20以上的休息15天,也就是半个月的时间。法定规定的哦。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2、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3、到新单位后,依据条例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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