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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年限50年,但房产证上写的是住宅,这种情况在交易过程中过户费按照什么界定?

ask****467 江苏-徐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19.04.10 11:40:24 2758人阅读

你好,土地证上写的国有出让商住用地,年限50年,但房产证上写的是住宅,这种情况在交易过程中过户费按照什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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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年限是批地算起,要买的土地没开发,年限就短,或者二手房。二手房是这样的,一手的可能是公寓!基本上这两种情况了

2019-04-10 13:49: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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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可是商品房用途一栏是“商住”可能是开发商呈报审批地块建筑为商住两用性质了。
只要土地规划许可证上写的用途为商住,不是开发商任意修改的,就没有问题。用途为商住说的是所开发的楼盘是既有商业又有住宅。
因购买的是住宅,所以房屋只做住宅使用,如果购买商业,只做商业使用。
只要是水电都是民用的就没有问题,商水商电就比较贵了,而且商用只能50年。

2020-12-04 19:49:35 回复

工业用地五十年;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处理有以下几种: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工业用地五十年;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处理有以下几种: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工业用地五十年;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处理有以下几种: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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